
一、液体类护肤品禁带规定
根据民航局规定,旅客携带的液体类护肤品需满足以下条件:
1. 每个容器不超过100毫升(约3.4盎司)
2. 所有液体护肤品需放入一个透明、可重新密封的塑料袋中,且该塑料袋的容量不超过1升
3. 携带的液体护肤品总量不得超过1升
超出上述规定的液体护肤品,如精华液、面膜、喷雾等,均属于禁带物品。
二、易燃易爆护肤品禁带规定
以下类型的护肤品属于易燃易爆物品,禁止携带上飞机:
1. 含有酒精的护肤品,如卸妆水、消毒液等
2. 含有氧气的护肤品,如泡沫面膜、氧气霜等
3. 压力罐装的护肤品,如喷雾、气雾剂等
三、腐蚀性护肤品禁带规定
具有腐蚀性的护肤品,如含有酸类的护肤品,可能会对飞机的设备和材料造成损害,因此也被列入禁带清单。
四、毒性护肤品禁带规定
含有毒性的护肤品,如含有汞、铅等有害成分的护肤品,可能对人体和飞机安全构成威胁,同样属于禁带物品。
五、过敏源护肤品禁带规定
部分护肤品可能含有强烈的过敏源,如某些香精、防腐剂等,为避免影响其他乘客的健康,这类护肤品也应避免携带。
六、其他禁带护肤品
除了以上提到的禁带护肤品外,以下物品也不得携带上飞机:
1. 易碎的护肤品瓶罐
2. 未密封的护肤品
3. 超过规定重量的护肤品
出行前,请务必仔细检查所携带的护肤品,确保符合航空公司和民航局的规定。如果您不确定某个物品是否可以携带,请提前咨询航空公司或相关部门。安全出行,从细节做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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